loading ...

2006-01-24 | 陈小春强留女模特过夜

分享
  一广告女模向传媒爆料,声称夜拿小春的专辑上他的客房向他索取签名。不料,签好名后,陈小春却开口叫她去冲凉,强留她在房中过夜!

  这名曾拍过排毒广告的女模向一本周刊爆料说,去年,她在某酒吧认识陈小春。当晚陈小春在酒吧喝多了,不胜酒力醉倒。离开酒吧后,就由朋友送到附近酒店的客房休息。
  她说,当时,她就拿着小春的CD上客房索取他的签名。
  她声称,陈小春过后竟不让她离去,催促“快点去冲凉”。陈小春得悉此消息后,大为不满,昨日怒骂说:“我觉得有人想利用我做宣传,这样做好低级、好无聊!”
  小春也解释,当时醉酒入住客房,是因为不想违反交通条例、恐醉酒驾驶对自己和别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,所以自行往酒店休息。酒醒后,他再自行驱车回家。
  陈小春目前人在台北,为唱片宣传造势,听到这个消息虽然很不爽,但并没有影响他的工作情绪。
  他的经理人公司发言人李小姐说:“小春说他问心无愧,当然会继续工作啦!如果真是有这种事发生,之前就已经被人写了啦,怎么会等到现在?”
  李小姐告诉记者,据她所知,这名女模最近接拍一个产品广告。“有人想做宣传,就跟记者乱爆料罗!”她说。
  陈小春是在上星期五于无线录影《劲歌金曲》节目时,有记者特地赶到将军澳无线电视城向他追问此事。 小春不甘被冤枉,而唱片公司也觉事态严重,所以与经理人公司方面商量,主动向其他传媒公开此事。 李小姐又谓:“无凭无据怎么可以这样乱讲?小春觉得有人好低级。”
  据知,陈小春日内将结束台北之行返港。
  陈小春恫言要采取法律行动。
  他昨日透过经理人公司李小姐向记者说,必要的时候他会采取法律行动讨回公道。
  李小姐说:“那个女子(女模)是小春朋友带去一起喝酒的,大家都不熟,她只是拿了CD上客房给小春签名,签完就走,不知为什么被人讲成这样,又说小春不让她走,要她留下来‘冲凉’。”
  李小姐也说,陈小春向经纪公司发誓,一定没有做过这种事。
  “如果报道对他的形象有任何影响,我们也会保留法律追究权利。”李小姐强调。
分享 分享 |  评论 (0) |  阅读 (?)  |  固定链接 |  发表于 23:07
搜狐博客温馨提示:搜狐博客官方不会要求参加活动的各位博友缴纳任何的手续费用。请勿轻信留言、评论中的中奖信息,更不要拨打陌生电话及向陌生帐户汇款,谨防受骗!识别更多网络骗术,请 点击查看详情
您还未登录,只能匿名发表评论。或者您可以 登录 后发表。
 
  *中国人爱国心,搜狗输入法爱国主题皮肤下载>>
表  情:
加载中...
回复通知: 同时用小纸条通知对方该回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