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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3-28 | 平面女模欺诈世界冠军判刑10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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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07年3月27日上午,北京,19岁的张梦被带到西城法院接受宣判,法官认定其诈骗罪名成立,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。张梦的男友上午没有来到宣判现场。
  9时42分,皮肤白皙、外表清秀的张梦被一名女法警带上法庭。
  经过法庭门口时,她特意向旁听席看了一眼,她的父母就坐在离门口不远处,张梦没有表现出激动的情绪,而是在媒体的一片闪光灯中,默默无语地径直走向审判区。
“张梦虚构事实,隐瞒真相,骗取他人钱财且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”法官在判决中提出,鉴于张梦有立功表现,其实施部分犯罪行为时未满18岁,依法对其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0年,罚金1万元。
  在听到判决后,张梦表现得非常平静,未表示是否上诉。
  主审法官接着对她进行了口头教育:“你长得这么漂亮,本不该走上这条道路。希望你认真反省自己的错误,争取早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。”张梦听完后轻轻地点了点头,之后她便被带出法庭。此时张梦的妈妈不顾法警的阻拦,在法庭门口边哭边抓住女儿。张梦看着妈妈一言未发,随即被法警带走了。
  平面模特的张梦,在2006年2月认识了某体工队的乒乓球陪练杨某,两人很快坠入爱河。
  为了凑钱送给杨某一辆车,张梦告诉杨某,自己可买到一楼盘的内部价房子,让其联系买主。杨某把消息告诉了教练周树森以及张怡宁、王励勤等人。张梦先后通过伪造购房合同、收取定金和购房款的方式骗走100多万元。
  周树森后来发现受骗,随即报案。2006年5月30日,张梦和杨某开着新买的保时捷卡宴在工体附近被抓获。此外,张梦还以可购买低价房为名,骗走了她的姨夫王某200多万元。
  此案开庭时,体育名人被骗的钱款已退回,只有张梦的姨父还没有得到赔款。“对于她骗我的那部分钱,我希望法庭不要追究她的刑事责任。”张梦的姨父恳求法官能给张梦一个改过的机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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