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审胜诉后,郭台铭将二审官司全权交给律师处理,直到全案定谳,这起婚外情衍生的恐吓取财,也就此结束;直到徐靖崴的出现,当年的伤痛再度掀开。
颜火炎律师表示,林淑如在得知郭台铭外遇后,意外地冷静,竟一起出现在他的律师事务所,令他感到相当意外;林淑如沉稳且有条理的说着:“我们俩会共同来面对问题,寻求解决的办法。”
颜廷钰说,郭台铭曾回忆当时的情形:某天回到徐州路的家中,发现陈崇美已经煮好饭等他,就问她:“妳怎么进来的?”陈崇美告诉他,自己打了一份备用钥匙,说甘愿煮饭给他吃,主动表示爱意。
出面救夫
“这是个关键,当时郭台铭发现这件事有问题,决定要和她分手。”颜廷钰表示,没多久,林淑如知道这起婚外情,连忙从美国回台处理。
郭台铭选择家庭,决意要和陈崇美分手,劝她找个好人家嫁了,但没想到她要的更多,还找上征信业者徐靖崴,在郭台铭家中装设窃听设备,并策划拍摄爱性影带,要挟两千万元。
林淑如在陈崇美寄出恐吓信之后,决定亲自与她谈判,让郭台铭全心面对十月十九日所举行的模具公会理事长参选活动。
“我知道他讲很多啊,妳的信我也差不多都看了,那不是威胁是什么?”八十二年十二月十四日上午,林淑如告诉陈崇美,能够给她的,就三百万元,如果她答应,钱马上就汇入指定的账户里。下午,三百万元直接汇入陈崇美世华银行账户。
原本付了钱事情就该这么了结
,但陈崇美仍旧追着郭台铭要钱,并不断地以寄出恐吓信和影带、光盘的手法,迫使郭台铭屈服。
“最大的受害者是林淑如,为何变成是她?通常这类型的案子,律师都会建议,对第三者提出妨害家庭告诉,但林淑如并没有。”颜廷钰说,颜火炎就曾建议林淑如
,对陈崇美追加妨害家庭告诉 ,但她不愿意。如今陈崇美变成受害者?加上徐靖崴拿着录音带,竟说成是迫害他的证据?这世上还有天理和公道吗?以后谁还敢相信征信业者?
陈崇美当年陆续寄给郭台铭的三封疑似恐吓信,第一封写到,“躲过今天躲不过明天也躲不过一辈子,请珍惜别人对你的尊重,和给你的机会,出来面对吧,解决了社会都平安快乐无忧。”
罪证确凿
八十一年十一月二十日寄第二封信,语气就更加耸动,“如果不珍惜名誉,就只好将证据公布,让社会上知道你道貌岸然的外表,竟有如此龌龊下流的行为,而且随时奉陪,还记得你怪异的性行为吗?一箭双鵰,想勾引我的好朋友上床,不知将来社会上对你的评价是什么。”最后还备注,附上性爱跟郭台铭裸照,强调已不想再像以前一样任你摆布,痴痴等你批斗,但颜火炎认为,这显然是陈崇美为了恐吓的夸大之词。
七天后,陈崇美再寄出第三封信,强调两天内必须联络,否则后果自行负责。
郭台铭当年被逼着报警提告,如今也自认是“不得不”公开恐吓信件,将不堪过去,再一次公诸于世,说明真相。
高院在八十四年十月三日审理陈崇美、徐靖崴恐吓郭台铭案定谳,两人分处四个月和三个月徒刑。但事隔多年后,徐靖崴在八十七年八月、九十年元月和四月,分别寄发存证信函和署名打字信件,向郭台铭要钱。
在八十七年八月寄给郭台铭的存证信函中,徐靖崴扬言:“纵使不能让你像我,五年前的我一样身败名裂、锥心刺骨,必要时血溅五步、玉石俱焚,亦在所不惜。”看似愤世嫉俗开头,但在文中却说:“一个随时报复的人,只要你略施小惠,就可以变成一个伺机感恩图报的友人。”
三度发函
这一份约有十多张的存证信函中,徐靖崴软硬兼施,希望能藉由当年恐吓影带事件落幕后,还期待可从郭台铭口袋中,得到“小惠”
。为了怕郭台铭不把他当一回事,文末还用警告的语气写着:“我肯定的告诉你,不管再五年或十年,此事没有一个结果,我绝不会善罢干休……”
不过,郭台铭并没有屈服付款给徐靖崴。到了九十年元月二十三日,他用计算机打了一封自问自答信
,弄得像是警讯笔录,还盖上印章
,内容不外乎是要求郭台铭借钱给他,或买他的房子,因为被郭搞得经济拮据,如果郭答应他的要求,之后将永不提起(指恐吓案)。
他警告郭台铭,如果还不理会 ,将会采取“邮寄”、“传真”、“
散发”、“上网”、“媒体”、“外援”、“出书”等各种手段,每隔半个月进行一次。
“他一直在等待时机,目的只是要钱,他不断试着用各种方式和管道,找出可以和郭台铭对话的窗口。”颜廷钰说,最后一封信是在同年四月二十四日寄出,信中仍旧充满恐吓言语,扬言在有生之年,绝对是一步接着一步……,至死方休。
果然,在今年四月二十日,徐靖崴抓到臧家宜恐吓取财案,在台北地方法院首度审理的机会,竟以“被害人”的身分,和臧家宜站在同一阵线,痛批郭台铭找黑道恐吓他、要取他身家性命,并在现场公布郭台铭当年的婚外情,迫使郭台铭在二十二日召开记者会对外界说明,掀起这桩尘封十三年的婚外情。
依照徐靖崴的“专业”,若郭台铭真有找人去恐吓他,早就该有录音、录像存证吧?那就去告、去举发啊?现在拿这个案子出来做什么?用意为何?或许当年林淑如因心软,不愿加告陈崇美妨害家庭是错的,否则现在就不会有人以被害人自居,大放厥词了!
声请反击
由于徐靖崴不断对外宣称,手中握有事关郭台铭婚外情内幕的保命录音带,郭台铭在四月二十七日上午,由委任律师颜廷钰到板桥地方法院声请假处分。此外,郭台铭亦不排除会提起刑事告诉及民事损害赔偿,追究徐靖崴的民刑事责任。
颜廷钰表示,当年徐靖崴受陈崇美委托在他家中偷装窃听设备,偷录他的电话,而这些都是当年二人恐吓取财的犯罪工具,已经刑事庭判决宣告没收,未料事隔多年,一个没有立场的当年判刑确定被告徐靖崴,竟再扬言对外公开以此要挟,进而又一连串的爆料根本与事实不符,已对他个人名誉造成严重损害,因此对徐靖崴假处分,让其不再对外乱放话。
假处分的内容包括,禁止徐靖崴使用语言、文字、图画、影像等方式,散布妨害郭台铭的名誉、及郭台铭个人、郭台铭与陈崇美、郭台铭与任何第三人间的录音带、录像带、照片等……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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